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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數位藝術表演獎

關於 第四屆數位藝術表演 徵選計畫

數位科技在視覺藝術和表演藝術之中經常被作為創作素材,數位媒材不僅是影音、動畫、網路社群等創作表現,同時也正以跨領域的共同創作方式,擴展表演/視覺藝術的呈現與定義,形成另一種新型的藝術形態。


自2009年第四屆台北數位藝術節由數位藝術基金會執行製作一場結合數位影像、聲音和舞蹈的國內數位藝術表演「光怪」,迄今將進行第三屆數位藝術表演徵選,徵求以「科技」和「表演」結合的藝術創作團體演出計畫,開啟諸位數位藝術與表演藝術工作者跨域創作之門,掀起科技、藝術與表演跨領域之討論議題。


第二屆數位藝術表演整合數位藝術基金會與廣藝基金會的經驗與資源,徵選計畫成果彰顯;2012年兩大基金會秉持永續發展之精神,共同推動此獎項,並增設評審特別獎獎金以資鼓勵入圍團體未來發展,以新媒材顛覆各領域本質之跨越現代美學為目的,藉由台北數位藝術節提供之平台呈現其具前瞻性作品,可望達成具亞洲指標性的數位藝術節慶。


圖片 作品名 創作團隊 獎項
《錯置現象─擊樂科技表演結合計畫》 Allergen 2013年首獎
《腦皮質─腦電波與編舞實驗計畫》 一當代舞團 2013年入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