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屆數位藝術評論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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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屆數位藝術評論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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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數位藝術表演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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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屆臺北數位藝術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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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數位藝術節自2006年開始,為一年一度重要數位藝術節慶系列展演。 結合各藝文單位與科技產業,融合產官學各方資源與創造力,以五大展演主軸「國際數位藝術邀請展」、 「數位藝術徵件獎」、「數位藝術表演」、「數位藝術平台」、「教育推廣活動」,打造出富含教育意義與藝術性 的特色藝術節。並透過多項徵件競賽提拔優秀數位藝術創作者、表演者、評論者等,透過系列性跨領域策劃展, 連結國際藝術單位與科技產業,實踐數位藝術領域跨界展演的可能性與實驗性。
徵件簡章
活動主旨
財團法人數位藝術基金會為鼓勵數位藝術評論書寫,提升民眾對數位藝術的認識了解與欣賞,引導藝文界對數位藝術的發展趨勢的重視與關切,故設立數位藝術評論獎,以獎勵當年度最有創見與深度之數位藝術評論文章。
評選原則
- 以數位藝術創作與相關議題為主題之書寫文章,評論對象以近2年之作品為佳。
- 自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公開發表於報章雜誌、學術期刊或各式網路平台之評論文章。
- 評選文章字數以2萬字內為原則。
獎勵辦法
- 不記名次,入選年度最佳數位藝術評論文章入選1-3篇,頒發獎金新臺幣一萬元、獎牌一座與獎品一份。
- 將於2015第十屆台北數位藝術節舉辦頒獎典禮等相關推廣活動。
- 入選文章將由承辦單位進行邀稿,集結成冊公開出版或數位出版。
評選辦法
- 1. 觀察委員提名
- 由本會邀聘5位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組成年度觀察委員,由委員會成員以一年為期,觀察並推選年度最佳數位藝術評論文章,採上、下年度二次初選提名,10月舉行決選會議。自行報名者由觀察委員評選。
- 2. 自我推薦
- 本獎項亦開放自行報名,評論者可自行推薦符合評選原則的書寫文章或未公開發表之文章,備妥報名表與推薦文章即可報名。投件時間為2015年8月1日至9月1日。自行報名者由觀察委員評選,一併於初選時提名。
- 3. 評選流程
- A. 自我推薦投件(2015年8月1日至9月1日) B. 觀察委員提名 C. 評選時間 (1) 初選 : 由5名觀察委員以年度25篇篇文章為原則,進行初步提名。 (2) 決選 : 10月底召開決選會議,由觀察委員共同選出1-3篇年度最佳文章。
2015年觀察委員會成員
林志明, 邱誌勇, 郭昭蘭, 陳泰松, 梁容輝
(依筆畫順序排列)
收件與公告
- 自我推薦文章收件日:自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9月1日,以收件時間為憑。
- 採電子報名及投稿,來信請附上報名文件及投稿文章電子檔,信件主旨為「數位藝術評論獎徵件」,於截止日期前寄至croutywang@dac.tw。
- 預定2015年11月上旬公布評選結果。
注意事項
- 紙本中不得露出投稿者姓名。
- 獎金依法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應按給付全額扣取10%所得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按給付全額扣取20%所得稅。
- 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並另行公告之。
連絡方式
台北數位藝術中心:11158台北市士林區福華路180號
Tel:(02)7736-0708 分機603 王小姐
E-mail:croutywang@dac.tw
Fax:(02)7736-0709
年度最佳評論文章
王聖閎〈夢遊者與漫遊者的相遇--電影展覽中的觀眾身體〉
林欣怡〈流亡話語-無路可走而必須前行〉
鄭芳婷〈亞陶的當代數位現身:HH《同步感染》〉
連絡方式
台北數位藝術中心:11158台北市士林區福華路180號
Tel:(02)7736-0708 分機603 王小姐
E-mail:croutywang@dac.tw
Fax:(02)7736-0709
徵件簡章
活動主旨
有鑒於數位文化、技術與觀念與時俱進,數位藝術基金會與廣藝基金會兩個單位決定在「實驗性」、「觀念性」與「藝術性」三個主要的基本原則之下舉辦「數位藝術表演徵選計劃」,徵求深具企圖心的藝術創作團體演出計劃,並藉由台北數位藝術節提供之平台呈現其具前瞻性作品;以提出當代數位文化思維、發展新的美學語彙為目的,創造表演藝術更多的可能性。
徵選計劃說明
- 2016第七屆數位藝術表演獎徵選計劃,徵求結合「科技」與「表演」的藝術創作團隊演出計劃,獲選者得以配合台北數位藝術節所規劃的數位平台作為表演基準。
- 數位藝術基金會和廣藝基金會共同推動此獎項,以徵選方式與視覺、音樂、表演藝術團體或個人共同合作,發展台灣數位藝術表演新型態。使第七屆數位藝術表演獎創作形式更廣闊。
主辦單位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財團法人數位藝術基金會
共同主辦單位:廣藝基金會
承辦單位:台北數位藝術中心
作業要點
- 1. 申請資格條件
- 申請人或團體應有至少一名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為代表。
- 申請人須檢具本申請案之企劃書(內容應含數位藝術表演主題與理念、表演規劃和數位藝術表演相關演出經歷)。
- 2. 獎勵方式
- 入圍:至多三名,補助製作費新台幣10萬元整(含決選實地演出製作費用)。
- 首獎:由入圍作品中決選,選出首獎乙名,以取得年度演出製作權,演出製作費共新台幣100萬元整(含入圍製作補助費10萬元整)。
- 3. 評選標準
- 創作概念及實地演出之預期成果。
- 參賽者(團體)的表演經歷與計畫之可執行性。
- 由數位藝術基金會與廣藝基金會遴聘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評選之。
- 4. 評選程序(報名、審查與公告)
- 收件時間:2015年12月01日(二)至2016年01月31日(日)。
- 分為初審、複審及決選,三階段審查。
- 初審:書面審查,通過者將個別通知複審面試。
- 複審:以簡報方式評選。簡報時間15分鐘,說明創作內容、表演形式及預算運用等。評審團將選出三位入圍者(團體)進入決選。
- 決選:將採實地演出進行決選。入圍者須進行15分鐘之數位藝術表演呈現(2016年6月26日於水源劇場),未出席表演者視同放棄決選資格與決選製作費10萬元獎金。決選結果將於台北數位藝術中心官網公告。
- 5. 申請文件
- 報名資料:一式六份,含報名表、切結書、附件說明一覽表等。
- 企劃書:一式六份,內容說明演出主題與理念、表演規劃(含演出大綱、影像與聲音、舞台等設計圖、技術規劃說明)、整體經費預算表,以及預期成果。
- DVD:一式一份,內容為文件資料光碟,含上列報名資料、企劃書之電子檔,以及3分鐘以內數位藝術表演錄影檔或表演示意圖檔。
- 申請附件:
- 身分證或團體立案證明影本。
- 國內外數位藝術表演經歷之相關文件。
- 國內外數位藝術表演得獎之相關文件。
- 將報名資料、企劃書、文件資料與作品光碟,以郵寄方式完成報名,以郵戳為憑。請於送件時備齊相關申請文件,報名資料未備齊者,即視同資格不符。 郵寄地址:111台北市士林區福華路180號「數位藝術節辦公室」收,並請註明「2016第七屆數位藝術表演獎徵選計畫」。
- 6. 入圍者應配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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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決選名單公佈揭曉後,獲選者(團體)應與本基金會依時程簽訂合約,並配合台北數位藝術中心執行單位出席會議、擬訂時程、排練等事宜。
- 若時程延宕或議約不成,本基金會將有權依序遞補其他入圍者。
- 本數位藝術表演徵選專案獲選者,應配合台北數位藝術節預定日期同時舉行,演出地點將另行公告。
其他注意事項
- 參賽作品須為2015年1月1日後,並無公開發表之創作。
- 本次徵選計畫,獲首獎者應完成至少兩場次、每場次30分鐘以上之演出。
- 凡獲選者,應依預算範圍內完成演出之建置,並依照執行單位所規定的時間、地點完成演出,以完成數位藝術表演合作成果。
- 參賽作品需為原創,且未在任何徵件比賽中發表,若已發表於出版品者(包含書籍、雜誌、光碟、網路以及任何公開發行品)亦不得參加。資格不符者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其資格,並追回已支付之款項。
- 參賽者需提供正確且真實之個人資料,若提供不實資料者,以致影響評選及行政作業,將取消其資格。
- 決選實地演出作品應取得版權所有權,如有著作權糾紛涉訟,一切法律責任自行負責。
- 入圍作品參與決選實地演出時,應無償授權出版、攝影、錄影或錄音全部內容之版權。
- 報名作品與資料一律不予撤回和退件,文件資料請自留備份。
- 如有未盡事宜,本簡章得修訂公佈之。
活動連絡
數位藝術節辦公室聯絡人及電話:
顏小姐 / 02-7736-0708 分機 613 / jessieyen@dac.tw
入選名單
首獎
CBMI《Render Ghost》
入選
- 邂逅成真《耦合世代》- The Great Coupling
- 黃心健《未來馬戲團》- The Future Circus
- CBMI《Render Ghost》
連絡方式
台北數位藝術中心:11158台北市士林區福華路180號
Tel:(02)7736-0708 分機609 吳小姐
E-mail:ima5141@dac.tw
Fax:(02)7736-0709
徵件簡章
活動主旨
為推動台灣數位藝術發展並鼓勵數位藝術創作、培育相關人才,「台北數位藝術獎」為第十一屆台北數位藝術節活動主軸之一。
活動說明
本屆台北數位藝術獎徵件採不分類評選,凡數位媒體領域內之創作皆可送件。
主承辦單位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數位藝術基金會
企劃執行:台北數位藝術中心
參賽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或團體(團體以個人為代表)。
獎勵方式
- 「台北數位藝術獎」創作作品首獎至多二件,於2016年第十一屆台北數位藝術節展出,每名獎金十五萬元、獎座一座。
- 入選作品若干件,於2016年第十一屆台北數位藝術節展出,獎牌一只。
報名及收件方式
參賽方式說明
- 參賽作品規定 (1) 參賽作品須為2015年1月1日以後之創作,作品合乎當代數位藝術文化之藝術表現或精神皆可。 (2) 作品數量可單件或組件,不限媒材、尺寸,同一創作者至多兩件。
- 線上登錄資料 http://www.digitalartfestival.tw/award/index.html (1) 個人資料(包括創作者簡介、最高學歷、重要經歷、展演、獎項等) (2) 創作理念(200字以內) (3) 作品資料(作品名稱、媒材、作品長度、作品年份、作品說明、上傳作品)
- * 上傳作品說明 a. 上傳作品圖片:1280x720,300 dpi以上一張,檔案格式為JPG。 b. 上傳作品影音:檔案格式為.mov或.mp4,H.264編碼,解析度不超過1920*1080(HD),聲音檔案格式為.wav或者.aif檔案,取樣品質 16bit / 44.1kHz。 c. 上傳前請將圖片、影音檔案置於同一資料夾,檔案大小上限為650MB。 d. 上傳完成後請至指定網址確認檔案可正常播放或點閱,若因檔案過大或其他因素無法上傳,請將完整作品光碟寄至台北數位藝術中心。 e. 所有資料請確實填寫,若有偽造及不實之處,造成評選影響,需自行負責。
評審方式
- 初選 遴聘學者與專家組成評審團評選之,並於台北數位藝術中心與台北數位藝術節官網公佈入選名單。凡初選後入選之參賽者須參加2016年10月01日或10月02日於台北數位藝術中心之技術協調會,討論展出作品技術及佈展事宜。
- 決選 入選之參賽者將於台北數位藝術節展出作品,展覽地點另行通知,以實際展覽作品呈現提供評審團進行評選,所有入選作品須於2016年11月7日前佈展完成,由評審團評選出至多二名台北數位藝術獎得主。
預定揭曉及頒獎日期
- 入選名單公布:2016年10月中旬公布入選名單。
- 頒獎:台北數位藝術獎在2016年11月11日於第十一屆台北數位藝術節開幕典禮頒獎。
其他注意事項
- 每件入選作品於第十一屆台北數位藝術獎實地展出、決選,展示空間為4公尺(寬)、3公尺(長),展覽地點為松山文化創意園區,展覽期間為2016年11月11日至11月20日。
- 凡作品入選者,可獲得新臺幣1萬元材料費以完成作品預展,採實報實銷方式。並應依執行單位所規定的時間、地點完成作品建置,以配合「台北數位藝術獎」評選作業。
- 評審結果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台北數位藝術獎」得予以從缺。
- 參賽作品需為原創,且未在其他徵件比賽中獲獎者。若有不符,將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將追回獎金及獎座。
- 參賽者需提供正確且真實之個人資料,若提供不實資料,以致影響評選及行政作業,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 入選者有義務出席台北數位藝術節相關活動。
- 入選作品如有著作權糾紛涉訟,經法院一審判決確定者取消其入選資格,一切法律責任由入選者自行負責。(有關著作權之相關事宜,可參照報名頁面之切結書內容)
- 獲獎金者依法須繳交10%稅金,並自獎金中直接扣除。
- 報名後作品一律不得撤回,並視為同意於相關活動中公開播放(有關著作權之相關事宜,可參照報名網頁之切結書內容)。
- 報名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請自留備份。
- 依據台北數位藝術獎與K.T.科藝獎徵件規定,同一件作品僅能擇一競賽報名。
- 如有未盡事宜,本簡章得修訂公佈之。
連絡方式
台北數位藝術中心:11158台北市士林區福華路180號
Tel:(02)7736-0708 分機611 杜小姐
E-mail:peiying@dac.tw
Fax:(02)7736-0709
首獎名單
首獎
王新仁〈幻象中的歷史現場〉
顧廣毅〈The Fellatio Modification Project〉
連絡方式
台北數位藝術中心:11158台北市士林區福華路180號
Tel:(02)7736-0708 分機613 顏小姐
E-mail:jessieyen@dac.tw
Fax:(02)7736-0709